瑞安市湖岭镇中心小学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20年05月30日  浏览次数:

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20〕9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志洲

副组长:陈跃雷 张远高 曾达夫 

成  员:何建敏 黄洪程 朱宗讯 何庆锋 陶崇建 郑博 王君 叶清亨

黄琳琳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朱宗讯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学校不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招生对象与要求

(一)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即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

(二)一年级新生凭《儿童预防接种证》,以及本人户籍证件、父母(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等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四、招生批次与招生时间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的入学对象。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及本人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的入学对象。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的入学对象。

第四批:施教区外需就读的瑞安户籍适龄儿童,本批次分两轮招生。

第一轮:

(1)对象:①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拥有全额期房的业主子女;②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拥有事实房产的业主子女。

(2)要求:①全额期房业主须提供本人或其父母的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金额以合同数据为准)、预告登记证,及其父母具有瑞安市户籍的户口本、在片区内居住的社区证明、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和工作证明。②2020年起,事实房产对象须提供事实房产所在地村居(社区)证明、购房合同及汇款依据、连续一年以上的水电费发票,及其父母具有瑞安户籍的户口本和在片区内工作证明。事实房产对象采用水电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备注:2020年入学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和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截止于2020年6月30日水电登记时间截止于2019年6月30日

第二轮:施教区外确需就读的瑞安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招生时间

1.网络报名阶段:2020年,公民办学校及新居民子女招生均采取网络同步报名,统一使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符合瑞安市公办学校前三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先参加对应公办学校报名;如需就读民办学校,根据学生(家长)意愿,可以同时参加民办学校报名。

今年网络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第二阶段为公办学校补报。网络报名截止后,招生管理系统将不再接受相关报名信息的更改。任何学校不得在招生管理系统以外另行组织招生报名。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先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 )进行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帐号的无需重复注册),注册后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报名。

方法一:下载“浙里办”手机APP,登录系统,在左上角位置选择“温州市本级”,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温州市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后根据提示进行。

方法二:搜索微信公众号“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招生报名”—>“在线报名”—>登录系统后根据提示进行。

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查看报名须知,获取对应学校招生信息(如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招生计划等;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并实时查询报名情况。系统将在报名人完成报名、获得预录取顺序号及确认录取后,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通知监护人。详见“瑞安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指南”(将在瑞安市教育局官微“瑞安教育发布”及其他媒体上发布)。

2.信息查验阶段:网络报名截止后,全市公民办学校对报名本校学生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对查验。部分无法核对信息的,要通知学生家长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验证,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退档。学校审核后及时公示结果。

3.招生录取阶段:全市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开展录取。

招生基本流程安排: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第一、二、三批新生网络报名

6月2日—4日

第一、二、三批新生网络补报名

(含符合条件新居民子女)

6月13日—22日

第一、二、三批新生资格信息查验

6月23日-7月2日

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

7月2日

第一、二、三批录取

7月3日-7月10日

第一、二批补报

7月15日

第四批报名及材料审核

7月16日

第四批第一轮公示

7月17日

第四批第二轮摇号

7月18日

第四批第二轮公示

7月19日

2020年新生录取名单公布 

7月20日-22日

五、招生程序和方式

(一)前三批招生

1.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录取第一批学生后尚有剩余学额,学校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实施第二批预录取。学校招收第二批学生后,尚有剩余学额的,按照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实施第三批招生。

2.学校施教区前三批超计划未能录取的学生,按《瑞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瑞教义〔2020〕96号)中附件3《2020年瑞安市部分学校新生入学统筹办法》进行统筹分流。

3.学校按规定程序招录前三批的适龄儿童后,招录总人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数时,但平均班额已达到40人及以上的,不再启动招收第四批适龄儿童。

(二)第四批招生

1.学校招收第三批后有剩余学额,则启动第四批招生程序。

第四批现场报名及材料审核时间:7月16日

地点:瑞安市湖岭镇中心小学1幢5楼

2.需提交审核的材料:

(1)一年级新生《儿童预防接种证》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入学对象及其父母所在页)(A4纸张复印);

(3)事实房产的相关证明材料。

(4)施教区范围内经商的经营户子女,提供居住证明、租赁合同及发票、工商执照、水电缴费发票等。

3.审核录取。①第四批第一轮: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少于剩余学额,学校如数录取;若多于剩余学额的,则以水电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②第四批第二轮:学校第四批第一轮录取后,若还有剩余学额,则启动第四批第二轮招生。报名数少于剩余学额,学校如数录取;若多于剩余学额,采用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六、有关招生政策说明

(一)学校施教区范围:

根据《湖岭教育学区中小学施教区划分方案》,学校施教区范围如下:

湖岭镇中心小学本部:繁湖社区(原繁华居民区)、大同村、新涨村(原牛端头、下者村)、永瑞村(其中的原湖东村)、湖西村(原山前、松坦、盐店、闲心寺村)、四古山村、秀源村(原东坑、西坑、东坑山、呈岸村)、湖源村(原天长、源口、天长山、新垟、戊林村)、峰元村(原元底、峰垟村)、金子山村(原河上垟、瓦窑头、上寮村)、坳后村、黄林村、六科村(原六科、草岱、南岙垟村)、联丰村(其中的原下社垟村)。

湖岭镇中心小学永安校区:均路村、永乐村(原亦垟、呈店、上埠坦、永胜、凤山头村)、永川村(原宅西、吴垟、呈岙村)、巾仙溪村(原江山炉、南坑炉、白水济、直干村)、联丰村(其中的原朱垟村)。

注:1.原桂峰学校施教区学生可以到湖岭镇中心小学(本部)施教区报名就读,或在湖岭镇第二小学招录施教区前三批学生后尚有剩余学额时报名就读。

2.原永安第二小学施教区学生可以到湖岭镇中心小学(本部)报名就读,或到永安学校报名就读,或在湖岭镇第二小学招录施教区前三批学生后尚有剩余学额时报名就读

3.永瑞村(其中的原湖东村)学生可以自主选择湖岭镇中心小学(本部)或湖岭镇第二小学报名就读。

(二)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房产证(不动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或银行抵押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因旧城(旧村)改造拆迁被收缴的,须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该房产信息证明。

(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和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住宅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上)登记时间均截止于2020年6月30日。

(四)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和房产持有人的户籍均须与上述房屋地址一致,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且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五)2016年4月10日后取得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产证的,户均且每户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及以上,须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同一套房产3周年内安排一户产权人子女就读,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六)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抵押证明或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七)政策照顾对象

1.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指其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成年兄姐等)在施教区内拥有户籍和房产的,可持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包括父母及本人华侨身份证明、居留证,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适龄华侨儿童少年与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或公证书等)到监护人户籍、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其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的,也可持房产证(不动产证)和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参照以上方法执行。

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和驻瑞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户籍登记在集体户的军转干部子女入学根据瑞政发〔2009〕101号文件执行。

3.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按照《2020年瑞安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照顾入学实施细则》(附件6)执行。

4.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的通知》(温教办基〔2020〕6号)等文件执行。

5.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其他照顾对象,于29日前向市教育局、教育学区申请,按规定予以妥善安排入学。

(八)其他特殊对象

1.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2.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其适龄儿童少年须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审批表到移民安置点施教区学校报名。

3.残疾儿童少年按规定到有关特殊学校报名入学或到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2019年已申请办理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凭审批表报名。

(九)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我校任何批次的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按我校招生程序招录。对于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无故放弃的,以及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按本细则程序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七、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一年级招生5个班,200名学生

八、招生纪律

(一)学校将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组织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按规定时间将每一个批次的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数招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信息。

(二)入学对象父母(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或在招生报名中不按规定选报学校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电脑派位(或抽签)资格和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九、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65965626

(二)学校网站:http://rahlzx.rajyj.com/

(三)监督电话:65486014

市教育局:65890963;

湖岭教育学区:65497313;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65815611。

 

 

瑞安市湖岭镇中心小学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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